【本報訊】中年男商人被指曾經多次於家中,在其僱用的菲傭身後自瀆並發出沉重的呼吸聲,菲傭從電視屏幕倒影中赫然發現,最終在他重施故技時成功偷拍到「罪證」並報警。涉案四十三歲被告石國藝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但一項企圖非禮罪成立,裁判官即時判被告入獄五周,但准他以現金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昨裁決指,首四項控罪均是單靠廿九歲女事主X的證供舉證,雖然X是誠實證人,但其證供過於簡單及缺乏細節,部分證供並與另一控方證人、即協助X的女社工之版本有出入;加上案發經過太短,X在辯方盤問下,亦直認分不清「抓、摸和觸碰」的分別,故首四罪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罪名不成立。
至於第五項的企圖非禮罪,裁判官認為被告刻意露出陽具並用手握着,再走入廚房步向X身後,眼睛更盯着X看,顯然是以X為目標,故意對X作出上述猥褻行為,過程更被X用手機偷錄下,故裁定此罪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及育有一女,現屬自僱人士,需照顧妻女及七旬父母,加上初犯,猥褻程度非同類案中最嚴重,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KTCC 42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