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11萬 女工與迪園和解

【本報訊】於香港迪士尼樂園工作逾十年的餐廳女工,今年初被指上班時吃了未有客人認領的扒餐,被即時解僱,沒有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女工不滿公司決定,向勞資審裁處入稟追討兩款項共逾十一萬元,勞資雙方昨同意女工獲三千五百多元達成和解。

案情指出,樂園餐廳前女工高曼莉今年一月八日遭即時解僱,公司指她送餐後,發現顧客並無取餐,自行把食物吃掉。高辯稱,她只是把食物扔掉,公司其後把她即時解僱。高入稟勞資審裁處,向營運樂園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追討一萬四千元代通知金,以及○五年底入職至解僱日的長期服務金逾十萬元。據悉,涉案食物為二百九十八元的扒餐。

以逾3500元達成協議

審裁官昨表示,樂園規定若客戶不取餐,員工應把食物交回餐廳主廚處理,因此員工無論把食物吃掉還是扔掉都不合程序。而即使高勝訴,長期服務金亦需與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資方只需補回三千多元。他同時提醒資方代表,除非員工犯下非常嚴重的失當行為,否則一次失當不應構成即時解僱。勞資雙方最後以三千五百多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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