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差餉不力 拖欠累計1.7億

【本報訊】審計報告揭發差餉物業估價署追收差餉不力,截至去年九月底,業主拖欠的差餉及地租累積高達一億七千二百萬元,當中三成更拖欠兩年或以上。同時,審計署亦批評差估署「放生」多類物業的業主少交甚至毋須繳交差餉,包括劏房業主、招牌擁有人及天台屋業主,甚至違規僭建的村屋業主亦獲豁免徵收差餉,估計每年損失的公帑不菲。

審計署抽查九宗拖欠兩年或以上的個案,發現有業主自○七年起拖欠十六個物業的差餉及地租,欠款總額達一百萬元。差估署多次採取法律行動但不收效,最終在取得押記令超過五年,才悉數把物業轉介地政總署採取重收的行動。

另截至去年九月,有十四宗無主物業個案拖欠差餉及地租總額達一百三十萬元。審計署認為差估署應盡快處理及轉介有關個案。

差估署亦被指「放生」不少物業的業主,其中新界村屋雖可豁免繳交差餉,但限令不可有違規僭建物。

五層高村屋竟照獲豁免

不過,審計署檢視十二條村二百二十二間村屋,發現有十八間村屋樓高四、五層,不符合村屋只限三層的準則,根據一五/一六年度估值,該十八間村屋的應課差餉租值由四萬六千至廿四萬元不等,鑑於追溯時限為兩年,涉事村屋過去四至十六年間的差餉已無法追討。審計署認為差估署應設立監控機制,防止發生類似問題。

審計署又不滿差估署無向僭建天台屋及違規劏房徵收差餉,對廣告招牌的臨時估價更「歎慢板」,審計署在全港六區抽查一百個廣告招牌後,發現當中四成一未被評估差餉,當中元朗最嚴重,有八成半未評估,涉事廣告招牌的應課差餉租值平均應為六萬六千元。

審計署建議差估署加快進行招牌的估租工作,天台屋若未清拆,亦理應徵收差餉;而劏房物業不少一開三,審計署認為若重估差餉,平均應課差餉租值可大幅增加五成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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