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閂白車GPS避執勤 偷懶隊目恐判囚

【本報訊】加入消防處廿九年、原定今年退休的男救護隊目,因屢次「蛇王」小休而惹上官非。他指稱因年紀漸長而體能衰退,在當值期間,於一三年九月至一四年一月的五個月內,共二百零四次擅自關閉救護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GPS),避免執行緊急職務。隊目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透過律師求情時承認偷懶及愚蠢。法官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暫准保釋至五月十九日始判刑;但法官強調本案與市民性命攸關,仍有可能判處即時監禁,提醒「不要抱假希望」。

五個月涉關204次

被告余岑發(五十四歲)於八七年加入消防處,○八年起升任救護隊目並駐守藍田救護站。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的五個月間,在其負責的救護車上,曾經二百零四次關閉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使定位系統不能自動反映救護車的位置,導致消防處的調派系統失效。而在該逾二百次的行為當中,被告大多是在接載傷病者到醫院期間關閉定位系統。

一般情況下,當救護車將傷病者送院後,須遵照規定於十五分鐘內返回救護站。每當被告作出涉案失當行為時,他會在關閉定位系統及移交傷病者到醫院後,故意輸入遠離醫院的偏遠錯誤位置。

稱非為玩樂求輕判

由於消防通訊中心誤信被告的救護車,未能抵達其真正位置的附近地方執行職務,被告可在返回救護站途中躲懶。廉署接獲消防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本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犯案除了偷懶,亦與其體能衰退有關,他「蛇王」時並非去玩樂,只是不想職務接連不斷,且每次偷懶只有十五至廿分鐘,時間不算長。被告原定今年底退休,事件曝光後他已被停職,很大機會失去退休金,懇請法庭輕判。

被告家人及同事求情信中形容被告盡責勤奮;另有病人親屬亦撰信,讚揚被告在接送年老病人入院期間不斷溫言安撫。辯方又指被告曾獲消防處嘉許。據悉被告曾參與寮屋區大火而獲嘉許。

案件編號:DCCC 2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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