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學倡與律師會聯合考評

【本報訊】香港律師會早前公布將於二○二一年增設統一執業試,引起三間大學法律學院關注。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及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商討後,向律師會提出反建議,邀請律師會與法律學院簽訂協議,把現時PCLL課程部分科目列作統一執業試的考核內容,由律師會及學院共同參與出卷及評核。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指大學的提議新鮮,重申統一執業試是必然會推行,但可放入現時的考核制度內。

亦需通過各學院科目要求

港大法律學院提交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若增設統一執業試以取代PCLL考核,會是倒退的做法,重申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是最合適檢討現時情況的平台。若律師會堅持設立執業試,三間法律學院建議日後沿用一個新模式,確保各法律課程學生只需應考一個考試。新模式是律師會與學院簽訂協議,成立一個聯合考試委員會,成員包括律師會及學院代表,協調試題設計、考核範圍及評核;學生除了要完成上述考核,亦需通過三間學院訂立的科目要求。

港大法律學院學生會亦指,不少學生不了解統一執業試的認受性及深淺程度,現時就讀大學法律相關雙學位課程的一年級生,將是首批應考執業試的學生,學生會要求律師會闡述詳情。熊運信昨表示,希望能與三間大學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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