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向以法治社會自詡,但何謂法治卻愈來愈說不清楚,愈來愈令人糊塗。有人說不守法絕對不等同不尊重法治,有人說法治只是制約公權力不是制約人民,有人說無權無勢的人破壞法治的影響有限……最恐怖的是,發表這些奇談怪論和歪理邪說的竟是法律界人士,有的更是道貌岸然的法律學者,難怪香港烏煙瘴氣,日益墮落。
如果法律不被執行,那就等於沒有法律。法治其實很簡單,就是依法而治,不管有權有勢,還是無權無勢,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任何行為都不能凌駕法律,法律學者妖言惑眾,不僅誤人子弟,而且禍港殃民。正是受到這些所謂法律學者的煽惑,部分年輕人才會愈來愈偏激,愈來愈暴戾,愈來愈不可理喻,他們以為政治理想可以凌駕一切,以為爭取民主可以為所欲為,以為公民抗命可以無法無天,有人甚至狂言「寧教我負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負我」,可謂咄咄怪事。不妨想像一下,如果人人「寧教我負天下人」,這個天下將會變成甚麼天下?
還是古人說得對,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香港習非成是,黑白顛倒,歪理當真理,謬論當偉論,正是世衰道微的徵象。一個社會墮落到連法治也可以任意扭曲的地步,距離滅亡恐怕已經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