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撈醜聞 嶺大「放生」陳章明

【本報訊】前日履新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被揭於嶺南大學任教時,同時為國力書院代理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任博士論文導師而沒向嶺大申報。陳章明昨再次就事件致歉,又指事發在三年前,故記憶模糊,強調事件與平機會工作無直接關係。有平機會委員直言對事件感到驚訝,認為作為公職人員,誠信都相當重要,有立法會議員更認為陳章明應辭職。嶺大則表示,就陳章明任職嶺大時未有申報校外工作及收費一事,不會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

早上不回應 下午認漏報

陳章明被揭發於嶺大任職期間「秘撈」後一度對是否有向嶺大申報含糊其詞,前日朝早又否認曾因「秘撈」收取酬勞,但同日晚上又承認曾收取八千元以作為指導論文的費用。陳章明昨早返回平機會辦公室時被傳媒追問為何前言不對後語時拒絕回應,惟至下午又向傳媒承認漏報,並指事件是二○一三年的事,記憶模糊,日後會小心處理言論及記憶,並為訊息混亂再次向嶺大及公眾道歉,但強調事件與平機會工作無直接關係。

現任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國麟對事件感到驚訝,認為作為公職人員,不論是否平機會主席,誠信都相當重要,陳章明必須作解釋。另一委員周浩鼎認為應先讓陳章明解釋,毋須立即下結論。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指陳章明對有否申請也回應得不清不楚,剛履新已令公眾對其失去信心,陳章明應考慮辭職。

嶺大發言人表示,有關校外工作守則適用於所有現職全日制僱員,而陳章明的個案涉及港幣八千元酬金,並未達到守則之中規定需與校方分帳的水平,故校方在事件中並無損失應有收入。基於對方已離開嶺大,並就事件表示歉意,故嶺大不會就是次個案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