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財仔83萬 智障男恐賣屋還債

【本報訊】再有智障人士疑墮入健身消費陷阱。廿五歲輕度智障的中式酒樓廚房工人「阿星」,去年被銅鑼灣一間健身中心職員以「兄弟」牌游說,三個月內簽下五份合約共廿五萬三千多元,及後又被安排到三間財務公司借貸逾八十三萬元。事主其後被其中一間財務公司入稟追債逾五十八萬元,在未獲批法援、沒有律師代表下被判敗訴,或需拍賣亡母遺下的公屋以支付欠債。

涉事健身中心 強調與借貸無關

警方昨回應,去年九月十六日接獲報案,稱借貸時疑受騙,警方將案件列作串謀欺詐,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

涉事健身中心昨表示,與該名學員簽訂合約時,並未發現對方有任何能力不足的情況。其後基於消委會的協調及考慮該學員的特殊情況,遂與對方達成和解並同意退回尚未使用服務的相關費用,正等待簽署和解協議書。該中心強調,與該學員的借貸或欠款之事無關。

阿星昨憶述,去年四月途經工作地點附近的健身中心,被職員游說簽署三萬六千多元健身合約,「當時坐喺間房,佢哋眼神好兇狠,又唔畀我走,唔知點做」。他無奈簽約後,職員在其後三個月內改用「軟招」再游說他多簽四份合約,涉款廿一萬七千元,「佢哋叫我兄弟,又話冇錢會幫我,我以為係真」。職員先教阿星透支信用卡,再安排他先後到兩間財務中介、三間財務公司借貸共八十三萬六千元,多筆借貸連利息估計逾百萬元。及至去年九月及十一月,阿星分別收到兩間財務公司入稟法庭追債傳票。

阿星的七姨昨表示,去年九月收到財務公司追債訊息始揭發事件,並到相關中介及財務公司了解情況,發現其中一間財務中介已結業,懷疑姨甥受騙故報警求助及向消委會投訴。他們十一月申請法援,但至今仍未獲批。上月初開庭時,阿星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被判敗訴,需還款五十八萬六千元及支付九千二百元堂費。由於阿星有一間以亡母保險金購入的公屋單位,七姨憂他最終無力償還時,公屋被強拍,「連瓦遮頭都無埋」。

預繳式合約 促立法設冷靜期

消委會今年首兩個月接獲一百零二宗有關健身業投訴,去年全年有五百七十七宗,較二○一四年五百廿宗上升近一成一。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透露,至今接獲廿一宗涉及健身中心不良銷售的投訴,當中約八宗涉及精神缺陷人士。他強調,阿星的個案是首宗涉及大額金錢而短時間內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懷疑對方看準阿星擁有物業且患輕度智障。他促請港府盡快立法為預先繳費合約設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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