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空運貨站包裹離奇「自焚」,疑與「鋰」有關。現場赤鱲角駿運路九號超級一號貨站,昨晨九時許,一名職員發現三樓貨倉內,其中一個貨箱離奇冒煙,於是通知主管及報警求助。警方及消防員接報到場,大為緊張戒備,並迅速派出兩隊煙帽隊及拖喉進入現場撲救,約四十分鐘後,將火救熄,事件無造成嚴重損毀,亦無任何人受傷。
現場消息指,消防員小心翼翼將懷疑起火包裹拆開調查,發現內有一枚燒毀的鋰電池,初步檢查後,相信是鋰電池意外短路「惹火」,事件無可疑。香港空運貨站職員表示,事件對公司服務無影響。
據資料顯示,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已將鋰電池歸為危險物品一類,含鋰電池的電子設備不可寄艙。有航空公司規定,一百瓦特或以下的備用鋰電池不准寄艙,建議乘客將安裝於手機、相機器材的鋰電池放在手提行李。而是次自焚着火的鋰電池用貨機運載,因此能以空郵投遞。
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表示,鋰電池在運送途中爆炸,或因工人在搬運期間,令箱內電池感受震動,電池的正負極接觸不良,令其發熱氣化,短路自焚;而航空公司及付運公司有商業指引,確保鋰電池在運輸途中得到妥善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