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亞假難民濫用酷刑等免遣返聲請留港打黑工或參與違法活動,成本港治安毒瘤,即使聲請遭拒仍不斷上訴及司法覆核。法律援助署向立法會提交的一六/一七財政年度開支預算顯示,去年全年涉及司法覆核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請當中,超過一半是由免遣返聲請人提出,而這類由聲請人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申請,更較前年大增了接近一點四倍!
法援署二○一五年內,免遣返聲請人就與其聲請提出司法覆核的法律援助申請共有二百七十八宗,較一四年的一百一十七宗大增一點四倍,而今年截至二月底則有十三宗。另外,聲請人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申請,二○一五年獲批出的法援證書數目為八十宗,亦較一四年的六十三宗增加兩成七,今年截至二月底則批出兩宗。
法援署去年全年涉及司法覆核的法律援助申請總數為五百宗,有五成半是由聲請人提出。事實上,去年批出司法覆核法援申請獲批法援證書的總數亦只有一百零七宗,亦即當中七成半獲批個案,牽涉聲請人。
法援署被問到上述情況會否有欺騙法援問題,該署就說在二○一三至一五年,有八十一宗法援個案被認為以欺騙獲得或企圖獲得法律援助,已將個案轉交警方調查及跟進,但該等個案並不牽涉司法覆核。
另外,署方審批法援申請的開支逐年上升,相關開支由一四至一五年度的九千九百六十萬港元,飆升至一五至一六年度的一點零三億元。一三至一五年,署方分別接獲四百一十、一千零四十二及五百四十四宗免遣返聲請人的法援申請,類別包括司法覆核訴訟、因遭到羈留而申請釋放及遭到非法羈留而追討損害賠償。
同在這三年間,署方每年批出法援證書而涉及聲請人的數目為一百一十五宗、二百廿七宗及三百零四宗。署方解釋,一四年申請宗數顯著上升,是因收到大量遭到非法羈留而追討損害賠償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