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慈善工作最重要公開透明

昨談及今年人大通過的《慈善法》,應該清楚列明捐款可以享有多少免稅優惠,以增效益。捐給慈善機構的款項可以撥入免稅額計算,這已是普遍的做法,例如美國的慈善事業被認為是最發達的,其成功的經驗之一,就是慈善捐款可以免稅。

早在一九一三年,美國稅法就規定,向被認可的慈善組織捐贈是可以免稅的。這個規定,對鼓勵社會向慈善組織捐款起到很大作用。曾到紐約訪問的人士都發覺,該市很多博物館都是以私人命名,也就是私人捐贈的產物。從著名的哈佛學院到雷德伍德圖書館,從費城第一家醫院到波士頓的第一家貧民院,都是靠私人捐贈而建立起來的,當中捐款免稅起到一定的誘因。

當然,稅收通常是政府的主要財政來源之一,要實行捐款免稅,並不是一件易事。但是,政府如果重視慈善事業發展,就要在兩者之中作出取捨。其中的一個着眼點,根據美國的經驗,就是看捐款的用途,是用於興建學校、醫院,還是用於救災,若然不幸遇到地震、風災等巨大自然災害,大批災民急待救援,善款如可免稅,對發動公眾籌款賑災會產生很有效的催化作用,有助減輕政府救災的財政壓力。

這裏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接受善款的慈善機構是否獲得認可。現在內地的《慈善法》規定有關慈善組織需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應起到監管作用。但是,善款的流向更應該公開,增加透明度,置於社會和媒體的監督之下,保證讓善款用到實處,起到公益效應,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