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遣返香港拖 人蛇為患官之過

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本意是保障香港人生活方式和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不料在處理假難民問題上,同樣存在「一國兩制」。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適用於中國內地及香港,兩地處理手法卻大異其趣,內地對假難民果斷遣返,不留禍根;港府則假仁假義,引狼入室。假難民在這裏不僅好吃好喝,還可以利用司法漏洞賴死不走,難怪香港淪為「假難民天堂」。

截至去年八月底,在內地尋求庇護的難民僅五百八十八人,而滯留香港的酷刑聲請者逾一萬一千人,對比鮮明。內地學者分析兩地處理難民效率大有不同,主要原因是中央政府擔心外籍人士非法偷渡內地會造成嚴重的治安問題,因此只要是有意圖打黑工的偷渡客,或是企圖經由內地偷渡到香港,公安部門絕對不會受理其庇護申請,「舉手」也沒有用。同時,對於有正常外交關係的國家,一般不接受對方的難民庇護。港府理論上同樣可以對這些帶來治安問題的假難民實行強制遣返政策,可惜港府畏首畏尾,懾於人權及社會輿論壓力而束手束腳,處理程序緩慢,令偷渡者可以「合法居留」。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香港假難民問題之所以愈演愈烈,關鍵在於港府假仁假義。事實上,假難民只要舉手提出酷刑聲請就不會被遣返,等待身份甄別期間,每個月還可獲三千四百元生活津貼,遠遠超過在本國的收入。更何況,假難民除了打黑工及充當黑社會僱傭軍,最近幾年還踩入上水、粉嶺,從事水貨活動。在假難民眼中,香港可謂滿地黃金,前赴後繼也就不足為奇。更不合理的是,假難民還可以利用司法覆核滯留香港,隨時可獲高達數十萬元的所謂人道賠償,變身「土豪」衣錦還鄉。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酷刑聲請機制淪為假難民護身符,司法機構助紂為虐,假難民不來香港才怪。

可能有人會說,內地人權紀錄差,又沒有法治,在處理假難民問題上不能與香港相提並論。其實,即使是最強調人權和自由的歐洲國家,同樣採取許多強制措施,對難民說「不」,譬如丹麥等國政府通過法案,有權沒收入境難民攜帶的現金及貴重物品,用於支付他們在尋求庇護期間的食宿費用。號稱對難民最仁慈的德國也不例外,除了拒絕接納被列為「原始地安全國家」的難民,還對有刑事紀錄者立即遣返。西方國家對來自戰亂國家的真難民尚且紮緊籬笆,港府有甚麼理由對假難民繼續中門大開,引狼入室呢?

歸根究柢,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連香港土生土長的南亞裔人士也直指因為假難民問題而受到歧視,支持香港退出《禁止酷刑公約》,足證假難民禍港殃民,引起天怒人怨。再說,即使短期內不可能退出公約,還可以考慮重設禁閉營,以收阻嚇之效,可惜港府藉口多多,坐以待斃。一言以蔽之,香港淪為難民港,港府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