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六名子女的九十歲老翁向其中三子兩女共五人,討回贈送他們的四個物業之一半業權案昨續審。庭上播放老翁簽署「贈契」後,往見醫生及找其一名涉案被告兒子的錄音片段,當中老翁向醫生確認是他把有關業權分給該五名子女,並指沒有問題。老翁昨在庭上承認當時是自願送出業權,亦無人逼他,但他表示不知贈契的具體內容,是律師樓做好贈契後,五名子女叫他簽署。
原告陳玉培(陳伯),被告分別是三名兒子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兩名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涉案四個物業是位於黃大仙一帶的萬寶大廈、華基大樓、龍暉閣及寶發大廈。
法庭昨播出由被告一方提供、原告簽署贈契後見醫生的錄音,醫生問原告知否涉案四個物業,原本是他與第三子銳權各持一半業權,其後原告則把自己所持業權全分別贈予五名被告,同時他亦立下遺囑指死後其資產扣除殮葬後,所有資產全分給五名被告,陳伯當時確認有關贈契。
法庭又播出由原告提供,銳權帶原告到銳成辦公室理論時的錄音。當中銳權向銳成稱胞弟銳奇見到原告跌倒,亦不帶他看醫生,原告才搬回銳權同住,並要求四名兄弟姐妹交回業權,銳成卻稱:「仔女每人一份就啱,(阿爸)啲錢係我哋嘅!」
被告律師則指原告是清楚該贈契的內容,即三名兒子各可得一個涉位單位屬於原告的一半業權,餘下單位之原告一半業權,則由兩名女兒平分。惟原告回應時堅稱,他當時意願是把四個物業交給五名被告自行分配,但前提是五人要照顧他。
案件編號: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