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高官涉囤地 律政司不檢控

【本報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兩年前捲入囤地案,廉署接獲舉報展開調查,昨日稱根據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律政司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有關人員曾干犯任何刑事罪行,決定不作檢控。舉報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對此表示震驚,憂慮事件進一步損害港人對香港廉潔的信心,摧毀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

建四幢村屋 帳面獲利半億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說,林嘉芬在發展局公布檢討元朗錦田土地用途後,即與丈夫聯名斥資千多萬元,在她管理範圍內的錦田購入一幅逾八萬平方呎土地,再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擴大樓面上限,由原本可興建三幢兩層高村屋,增至四幢三層高村屋,估計帳面獲利達半億元,涉及嚴重利益衝突。

林卓廷表示:「林嘉芬對新界未來規劃和升值潛力瞭如指掌,如果不是利益衝突的話,不知甚麼才算利益衝突?擔心壞先例一開,將來公務員知道哪裏有發展,便可攞正牌囤地,謀取私利!」

地政總署回應說,廉署的調查着眼於個案是否涉及刑事罪行,而地政總署會因應廉署建議,考慮是否需要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由於有關跟進工作屬內部紀律程序,該署現階段不宜評論。

而林嘉芬在事件被揭發後調職,負責地區改為九龍、荃灣、葵青、沙田,現仍為地政總署助理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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