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返港 要求警方銷案

【本報訊】以「自己方式」返回內地並「失蹤」八十四日的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昨日由深圳出入境機關移交本港入境處,他暫時未有被捕,但當局會作進一步調查。他昨返港接受傳媒訪問時指,能夠和家人特別是兒子團聚,感到十分高興,短期內仍會返內地接受調查,並打算與妻子回家鄉福建祭祖及探望妻子很長時間未見過的親人。李稱,偷渡回內地是為了解決公司的事務和員工的問題,又指不會再出版和售賣一些胡亂編造的書籍。連同呂波及張志平本月初先後返港,書店尚有一名職員林榮基未返港;書店老闆桂民海則仍在內地。

未提供全面離境資料

消息指,李波昨日下午二時半經皇崗口岸回港,他當時持本港身份證入境,但由於他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失蹤」時,是以「自己方式」返回內地,故深圳當局昨先通知入境處,再由入境處人員於落馬洲管制站接他回港。

入境處人員為李波完成入境手續後,隨即向他錄口供,以了解他早前出境的詳情。因李波未有提供離境的全面資料,現階段未將其拘捕,入境處需再調查,以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顯示其已干犯香港出入境的相關條例,完成調查後徵詢律政司意見。

入境處人員與李波會面結束後,隨即交由警方與他會面。李波向警方表示他在朋友協助下用自己的方法自願返回內地,並不涉及綁架;目的是要協助調查與桂民海有關的案件。李波又向警方表示,在內地時是自由和安全的,再次要求警方就其失蹤案銷案,重申毋須港府或警方的任何協助,並拒絕透露其他詳情,之後便自行離去。

警方指,會繼續跟進另外一名失蹤港人,據悉為林榮基的案件,與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聯絡科保持聯絡。

消息指,《基本法》保障港人有出入境自由,因此香港居民即使未經正常渠道離港,不會視為「非法出境」,但不代表沒有干犯其他法例,舉例可能涉及無禁區紙進入禁區範圍,或船主沒有申報乘客資料,亦可能違法。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對李波平安返港感欣慰,但認為港府及內地至今未交代是否涉及越境執法及「政治綁架」,反映事件仍未解決,要繼續追究。但金融界議員吳亮星認為,李已返港並親自銷案,事情應該告一段落,外界不應再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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