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猶敦魁拒認主謀 私吞1800萬 與同黨庭上互卸責

被視為主犯的猶敦魁認罪,卻不認是綁架羅君兒案的主謀,多名被告昨日在庭上互相推責,猶敦魁在庭上反指是同黨鄭興旺曾到羅家裝修,見羅家內「好多跑車」,於是夥同王立波提出犯案。庭審顯示,猶敦魁潛逃回惠州後,曾和同黨商討前程,並拒絕返港自首的建議,在賓館落腳不到兩小時,便被公安破門拘捕。猶在庭上承認暗中將其中一千八百萬元藏匿山頭,意圖私吞,並裝作僅收到一千萬元讓同黨們瓜分。

八名被告昨分乘兩輛囚車抵達法院受審。第一被告、一直被視為「賊王」的猶敦魁在庭上否認自己是案中主腦,指事件是王立波及在香港落網的鄭興旺首先提出。猶敦魁稱,曾跟王、鄭商量,若出事可將責任全推給他;又稱今次犯案動機,是鄭興旺曾去過羅君兒家中裝修,發現「入面好大,好多跑車」。

拒返港自首 公安破門拉人

猶敦魁供稱,逃返廣東惠州後,王譽錕曾引述鄭興旺指,香港藝人張艾嘉兒子被綁架案犯人僅判監十二年,暗示不如返香港自首,會比在內地判得較輕,惟被猶一口拒絕,不料兩小時後就被公安破門而入,將兩人拘捕。

王譽錕稱曾縮沙並勸收手

第二被告王譽錕則供稱,猶敦魁與王立波才是首領。所有從貴州到深圳及香港的費用,均由他支付。王譽錕還供稱,抵達羅家大宅時,曾在猶敦魁與王立波前「縮沙」,勸眾人收手,但猶敦魁堅持要作案。另一被告毛小兵亦指是直接聽命於王立波。王立波則反指綁架計劃是由猶敦魁一手包辦。其他被告大都指是受猶敦魁主使,或是直接與猶聯絡接贓。

開價5800萬 2800萬成交

猶敦魁還在庭上大爆,最初王譽錕隨口向羅君兒父親羅家駒勒索五千八百萬元,最終遭對方還價二千八百萬元,與家屬聯繫由自己一手包辦。他和王譽錕兩人前往收取贖金,由於其他人不知道金額,遂私下將一千八百萬元藏於羅宅對開山頭,打算私下與王譽錕和熊登輝分掉,並對其他同黨裝作僅拿到一千萬元,按功勞瓜分。

兩岸組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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