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卅四歲的女博士生指稱在廿七年前,當時七歲的她到姨丈家留宿時,遭姨丈用手指插入其陰道非禮。她事後對遭侵犯一事一直噤聲,直至去年她出席大學的性侵犯課程時,始得悉雖事隔多年,仍可追究事件,她與姨丈就性侵一事對質期間,暗中偷錄與對方的對話,之後報警。現年六十三歲的姨丈昨於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將被告收押至四月十八日判刑。
案情指,事主於八九年到被告住所留宿時,睡在客廳的尼龍床,睡覺期間遭被告壓着,感到有硬物摩擦她下體,並遭被告以手指插入她陰道。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事發時任燒味師傅,須來往中港兩地,事發當天出門上班時,被事主所睡的尼龍床阻礙,他把床搬開時因把持不住,而將事主非禮。
案件編號:DCCC 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