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財會主席陳健波表示,日前已發信予議員,會在三月二十四日或四月二十三日召開四小時的特別會議,處理泛民針對他和副主席陳鑑林的不信任動議,希望可為泛民議員「消消氣」。
其實,四小時相對之前被浪費的那些時間,真的算不上甚麼,我亦明白他的意願,了解他的想法,欣賞他的勇氣,同情他的遭遇……但,我不同意他的觀點!
首先,要消消氣?消氣也要弄清楚他們到底氣甚麼吧!難道,真的是氣兩位陳兄嗎?我不是說兩位斤両不足,而是錯定了目標。
如果,泛民的氣,是可以由兩位解決,換來社會及議會之穩定,我會第一個提出,兩位要負荊請罪,但實際如此嗎?當然,大家都知道,某些發動拉布的人,口中說着要出的氣,其潛在的動機,無非只是政治上之利益,他們的怒氣,只是一種手段。當所求的未得到,如何安撫也只是徒然;若他們所求的得到手,怒氣迅即變成「睬你都嘥氣」。因此,根本就沒有必要,為了這個理由而費心。
而且,真正要消氣的是他們嗎?是那些守着議會,幾分鐘被召喚一次,一餐飯也要分幾次吃的人才對吧!如果真的有氣,他們就成了出氣袋,任由愚弄。過程中政府官員有出手嗎?有想過幫手嗎?有體諒過、有檢討過嗎?這些氣,又如何消?難道就是靠那些雞尾包和那場電影的現場演繹?
四個小時,當然也可捱過,但這四小時,如果可以放在地區,放於個案,於我而言是更有意義。而且,在主觀願望,當然是議會可以重回正軌,但實際的情況告訴我,這些事只會接踵而來,且一次比一次惡劣。大家的忍耐力,是否足以應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