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社會給予的壓力真的很大,也明白任何人都不願見到再有不幸的事件發生。所以,任何可以避免再有學生自殺事件的方法都應該做,而且要排除萬難地做,馬不停蹄地做。因此,當大家有意見質疑教育局的「不自殺契約書」的成效,我認為是值得商榷的。試問誰能百分之百否定這個方法的成效?如果這個方法真的能夠拯救想歪了的學生,那管只是救得一個,也不能說是沒有用,亦沒有權說這是「交數」。
不過,局長必須留意,大眾有此觀感的原因,未必是出於惡意的挑撥,而是對年輕人的痛惜與着緊。當大眾普遍認為,用心理上的開解,才能讓有心結的年輕人放開懷抱;當大眾普遍覺得,用語言上的撫慰,才是對年輕人難於啟齒的問題之破解。偏偏局長告知大家另一個他認為有效的方法,就是以行動來實踐,參與這個計劃,簽署那張契約書,那就能遠離自殺陰霾。雖說不能否定這個可能,但局長必須承認,大眾的質疑也是不無道理。
故此,在這件事上,我實在希望各方可以放下過去幾年的對立態度,以開放溝通的心態向教育局提出意見。同時,教育局應該放下高高在上的權威,「貼地」一點,直接跟學生、老師以及學校的輔導人員等深入接觸,了解學生不同的需要,局方亦要敢於向政府高層爭取所有必要的資源展開各種計劃,因為這不是一般的議題,時間上不容許你責怪我、我責怪你,只要大家浪費多一分鐘,就隨時有另一宗無可挽回的不幸事件出現。
在人命攸關的事件上,原本對立的、互不信任的、互相指摘的人,都會本能地出於對人的惻隱之心,走向同一方向。要罵的,留待之後再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