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朋友愛跑步及行山,他們告訴我,每個跑手都會追求PB(Personal Best),即個人最佳紀錄。其實,不斷爭取成績,就是想有不斷的進步。有人說,人總會在錯誤中成長,在錯誤中學習,在錯誤中得到進步的本錢。可惜,不是人人都有這種基本的進化能力,就像勞福局及勞工處,以往錯的,今天依舊錯下去;以往慢的,今天依舊龜速;更甚者是,以往曾排除萬難做出成績的,今天居然「回塘」,回到更差的水平。
相信大家都不會忘記,去年德爾斯DSC突然倒閉,幾百名員工非常徬徨。由於他們不懂得勞工基本權益及保障,尤其是破產欠薪基金的申請,於是向我們求助。這段時間,他們四出奔走,想也想不到,最大的阻力除了來自無良僱主,更來自勞工處的官僚和僵化。那時候,儘管僱主已申請清盤,但勞工處仍堅持依足官僚程序,並向員工表示,最快也要近三個月才能處理第一批個案,其餘則需要更長時間。對於一班正為新工作四出張羅的打工仔女,勞工處的安排明顯是「堅離地」。
我們在九十年代處理過八佰伴個案,勞工處當年加派人手,令二千七百名員工在大約四星期內得到破欠基金協助。對勞工處來說,這是一個PB,可惜近二十年都未被打破,而且愈戰愈差。張建宗日前就亞視欠薪事件表示,正與臨時清盤人保持聯繫,相信他們需要時間處理。但根據上次經驗,在商業社會行走的清盤人,其工作效率與變通我不擔心,反而進入勞工處的程序,才是令亞視員工最憂慮的。
大家可能有疑問,為何個人最佳紀錄不用PR(Personal Record),而用PB呢?因為個人紀錄可以是最好或者最差的紀錄,就像勞工處,二十年破不到PB,卻創下最差的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