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狎13歲援交少女港大生脫罪律政司覆核

【本報訊】十三歲女童前年暑假聲稱因好奇而「嘗試援交」,並於網上訛稱已十七歲可招客,最終被其父揭發及報警,事後多名曾光顧女童的「恩客」被起訴,當中包括一名香港大學男生,他被指要求女童與他共浴及口交而被控非禮罪,他在去年受審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獲釋。

律政司昨於東區法院就此案向原審裁判官要求覆核裁決,控方代表指裁判官不應直接參考英國上議院的案例去仲裁,裁判官聽畢陳詞後,押後下月五日判決,並指:「我相信呢個議題好快都會有上訴庭指引!」

質疑引用英國案例

控方代表昨陳詞指,裁判官當日裁定案中廿三歲被告蔡偉麟罪名不成立時,主要是參考了英國上議院案例,該案例指只要被告「真誠相信」事主事發時已滿十六歲,便可視為抗辯理由。惟控方認為香港與英國背景不同,例如英國在與未成年人士性交的控罪上亦有上述「真誠相信」的抗辯,但本港的上訴庭案例卻已表明,在此類性罪行上被告一方有「絕對責任」去確認對方年齡,故認為就本案的非禮控罪,裁判官可參考英國案例的思路及分析,但不應直接參考其結論。

案件編號:KCCC 38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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