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漢稱攜刀折返嚇店東

【本報訊】油麻地便利店傷人血案,涉嫌行兇的越南裔男子,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意圖謀殺而傷害他人罪,昨被警方押送到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押至五月二十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提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在涉案便利店偷薯片被發現後,再到附近一間超級市場偷了一把刀,然後返回涉案便利店與店東爭執,期間用刀插店東的胸口。

控兩盜竊罪及意圖謀殺 庭上冷靜

被告Bui Van Cuong(三十二歲),報稱無業,持加拿大護照,在香港無固定居所。被告於昨日出庭應訊期間表現冷靜,他不時低頭閉目養神。兩項盜竊罪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八日,在油麻地碧街四十一至四十七號地下D號舖7-11便利店,偷取一罐薯片及一包紙巾,共值十八元九角;被告又於同日在油麻地上海街四三八及四四四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取一把刀,值十八元九角。被告也被控於同日在上述便利店,意圖謀殺而以一把刀傷害鄭嘉沛(三十八歲)。

控方案情指稱,被告於當日在上述便利店偷薯片到店外食,事主發現後曾叫被告返店內付款,但被告未有理會,事主報警,被告便丟下薯片和離去。約半小時後,被告攜刀折返上述便利店,並走到收銀處與事主爭執,期間被告揚言想事主死,並用刀插向事主胸口,然後離去。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憑外貌及衣着,在佐敦道的麥當奴快餐店拘捕被告。

傷者仍危殆 儀器維持心跳呼吸

控方案情又指,根據當日的閉路電視紀錄,被告在折返便利店前,曾在上述超級市場偷了一把刀。警誡下,被告稱攜刀折返上述便利店只是想嚇事主。警方證實兇刀上留有屬於被告及事主DNA的血漬,有三名目擊事件的地盤工人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據悉,被告無精神病紀錄。

另外,事主已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病房留醫五日,情況仍然危殆。據了解,他需依靠儀器維持心跳和呼吸,但家人仍未放棄,希望他能夠「大步檻過」。

案件編號:KTCC 1157/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