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網購子彈 家藏槍枝 吉野家經理認罪收押

【本報訊】連鎖食店「吉野家」一名高級男經理自幼是「槍癡」,他前年透過網購從美國訂一批子彈來港,並寄往他工作的分店。惟其包裹在郵件中心處理時有兩發子彈跌出,經檢查後發現內有百多發子彈,郵局職員報警。警方遂派員扮郵差送包裹到吉野家,當經理簽收時即將他拘捕,並發現其家藏槍枝儼如軍火庫,有氣槍、手槍更有來福槍。被告昨於高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共三罪,法官將他收押至本月十八日判刑。

「氣槍已不能滿足」

案情指郵件中心於一四年六月廿七日發現寄給被告黃建偉(四十歲)的包裹有子彈後,即轉介警方,警方翌日(廿八日)扮郵差到彌敦道吉野家派件時拘捕被告,並在他家中睡房床底找到兩支手槍、三支來福槍、廿七支氣槍、約九千發子彈及滅聲器等。五日後再有郵包從美寄予被告,內有一支手槍及五百多發子彈。警方發現涉案槍械性能良好,但沒有上彈。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愛槍,但氣槍已滿足不到他,一三年開始從網上訂購真槍及子彈,但純為興趣珍藏,沒作非法用途。辯方又指被告原打算去年與未婚妻結婚,現要把婚期推遲;而吉野家高層包括董事總經理陳錫堯等亦致函求情,指被告工作勤奮。

案件編號:HCCC 34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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