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匯款男代理與妻被指在○八至一○年的三年間,涉嫌利用銀行戶口替他人洗黑錢約七十二億元。警方因調查一宗公司股東涉以虛假發票向銀行騙貸款案時,發現當中有一百七十萬元存入男代理的戶口內,因而揭發其戶口有多宗不尋常交易。被捕夫婦事後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但妻子在候審期間,於去年十月過世,現只餘下丈夫獨自面對控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六十歲男被告蔡容枝,被控在○八年一月一日至一○年十二月底,在港串謀其妻李月桂(五十七歲)及李錦上,利用蔡容枝中國銀行帳戶所處理的七十二億元,全部或部分是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來。
控方開案詞指,○八年九月喜彩有限公司的股東涉利用虛假發票,向恒生銀行騙得八百萬元貸款,警方調查該案時,發現當中一百七十萬元在同年九至十一月間,存入被告的戶口內,警方並調查到被告的戶口於涉案期間,曾被提取五千七百多次、總數約七十二億元,平均每次提走約一千二百多萬元。調查發現該戶口最初由被告持有,其後則由被告與妻李月桂共同持有,二人亦曾多次親自提款。調查又發現二人均有登記做匯款代理,但從無按規定申報會處理大筆匯款。警方在一一年中拘捕被告及當時已中風的其妻,警誡下二人稱是替李的內地嫂子李錦上處理該些款項,每月可收取五千元報酬,二人表示不知道款項的來源及去向。
案件編號:HCCC 7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