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鎅女案」被告再涉傷人案

【本報訊】卅九歲無業漢日前在元朗安寧路涉嫌以鎅刀割傷兩名女子,警方拘捕他後,揭發他另涉及去年底在元朗東堤街以鎅刀割傷另一途人。涉案被告楊志德被控三項意圖傷人罪,昨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控方在庭上指,被告有精神病病歷,被捕後無法解釋犯案原因。

至本月廿四日再訊

裁判官先索取其精神科報告,並將他收押至本月廿四日再訊。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在元朗東堤街惡意傷害陳滿潮,另被控在今年三月八日於元朗安寧路惡意傷害兩名女子吳鳳群及劉嘉佩。

案件編號:TMCC 7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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