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懲罰參加工會員工電盈外判商六月審

【本報訊】電訊盈科外判商旗下一名員工在參與工會活動後疑遭公司打壓,員工指稱公司對他作出懲罰性的工作調動,又稱上司揚言要解僱他。涉案外判商涉嫌違反《僱傭條例》有關僱員參加職工會權利的條文,而遭勞工處票控歧視職工會罪,外判商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預審,法庭將案定於六月十五日開審。

被告中國通信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被控在去年六月廿九至卅日,身為案中員工余家祺的僱主,在余行使參與職工會的權利下,終止對方的僱傭合約、懲罰或以其他方式歧視余。《僱傭條例》列明任何僱主違反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

辯方昨在庭上指,被告只是對余作出工作調動,余有否受到懲罰或被解僱,則需由法庭仲裁。辯方擬就被告與余有否僱傭關係,及余是否工會成員等方面將提出爭議。控方指被告的工作調動屬懲罰性,將會傳召三名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TS2146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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