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樓盤「御海‧南灣」項目捲入澳門世紀巨貪案,項目所涉及的五幅土地,早前被澳門當局宣告土地的批給轉讓無效,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昨刊登批示,指由於相關土地二十五年的批給期已屆滿,而土地仍未利用,故按照《土地法》,宣告收回土地,納入國家私產,即時生效。
根據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涉及的五幅土地面積合共逾七萬八千平方米,原分別批給予前澳葡政府、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及大福華投資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五間公司。澳門特區政府於○六年,同意土地由這五間公司轉批給予Moon Ocean,政府其後再於一一年,向Moon Ocean再批出八幅土地,組成合共逾八萬二千平方米的土地,讓發展商興建樓盤「御海‧南灣」。
據澳門《土地法》,以租賃方式批給土地時,須先作臨時批給,批給的期間不得超過二十五年。由於五幅土地的二十五年批給期限,已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屆滿,而土地仍未利用,故運輸工務司司長按照法律規定,宣告土地批給失效,有關土地將納入國家私產,即時生效,利害關係人無權收取任何賠償。
該批示又指出,Moon Ocean現時就五幅土地轉批給失效,及合併另外八幅土地批給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訴,現時仍未作確定裁決。
澳門終審法院於一二年五月,裁定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與(乙水)仔偉龍馬路五幅土地批給合同有關的受賄罪名成立後,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於一二年八月作出批示,宣告前行政長官於○六年,就該些土地批給轉讓予華人置業集團旗下子公司Moon Ocean的批示無效,Moon Ocean不服提出司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