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車」 隨時禍及市民安危

【本報訊】消防員私下將消防車駛往車房修理,令消防車「失蹤」五小時,有立法會議員直言不能接受,「五個鐘,即係大半日,如果發生大火,等得佢維修完先救火就死得啦」,認為若消防員自行維修消防車情況普遍,消防處便應認真了解「到底係咩原因」,否則日後「個個拎架車自己整,有起事就相當危險」。

身兼東區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若消防員無上報,私下將消防車駛往車房修理,實屬不當,即使肇事車輛屬後備車,亦是正在候命,若發生大型火警,便需奉召出動,「到時先發現駛咗去車房整,部門又唔知,你話後果幾嚴重?」對於有前線人員疑因擔心影響仕途而「私了」,王國興認為若此情況普遍,消防處便要了解實情是否這樣,防止前線人員欺上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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