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於○五年發表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已建議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惟時至今日仍只有膠袋落實徵費,早前環保署便遭審計署炮轟處事緩慢。有市民亦發現大綱原指「飲品容器」會納入計劃,惟現時僅玻璃樽處於籌備階段,變相放生每日棄置量驚人的鋁罐及塑膠樽。關注團體斥環保署蹉跎歲月,原訂的減廢目標頓變「空頭支票」。
環保人士洪先生指政府於○五年已提出就汽車輪胎、購物膠袋、電器及電子設備、包裝物料、充電池及飲品容器等六類產品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擬透過要求業界回收、按金制、徵稅及徵費和預繳循環再造費等方式,減少產品最終長埋堆填區的機會,「膠袋徵費都幾有成效,但其他就仲係拖拖拉拉。」
洪續指環保署現僅着手籌備開徵玻璃樽回收費,更質疑計劃大幅「縮水」,「最初○五年就話將『飲品容器』納入計劃,又話○八年會實施,最後就變成淨係做玻璃樽。每日都有咁多鋁罐同膠樽變做垃圾,係咪要等堆填區爆晒棚先去諗?」
根據環境保護署提供的數字,於一四年每日分別共有三十公噸及逾二百公噸的鋁罐及各類塑膠瓶棄置於堆填區。就連去年底的審計報告亦批評環保署「歎慢板」,除膠袋外,其餘產品仍未推行相關計劃,並較目標時間遲了六至八年。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於○五年發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提出以生產者責任制作為推動減廢的主要政策工具,目的是按「污染者自付」原則,令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各方共同承擔環保責任。因此需就每種產品進行研究,確定有必要並合適納入計劃,同時制訂規管框架及配套措施,再諮詢業界及公眾意見,方能展開擬備法例等具體籌備工作。
惟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有關金屬及塑膠飲品器皿的相關工作進程,僅指政府會按《香港資源循環藍圖》的行動時間表進行研究,以檢視其他產品所造成的環境問題,包括其廢物產生量、回收成效,評估是否需加強工作以促進妥善棄置和循環再造,並探討應否將之納入計劃。
「生產者責任制令廢物有個經濟價值,提供誘因去鼓勵減少使用或者循環再造。嗰時環保署報告都講,五毫子按金制已經可以令八成膠樽被回收。」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批評有關計劃推出時宏觀而廣泛,惟現時卻予人虎頭蛇尾及虛度光陰之感。
朱續指,垃圾徵費「從輕發落」,整體效果難免打折,能否達至二二年減廢四成的目標亦存疑問,「倒不如開誠布公,同市民講明有咩阻力同補救措施,總好過將問題帶去下屆政府。」
記者︰呂耀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