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版權(修訂)條例》審議大限將至,上周三立法會大會罕有喺財政預算案宣讀後續會,但再次遭泛民主派提出點算開會法定人數,結果釀成第五次流會。不過,今次流會竟然係秘書處未有留意側門有議員趕至而「點錯人數」,係秘書處首次「甩轆」而流錯會。秘書長陳維安事後向全體議員致歉,並表明檢討點算人數方法,直至尋日推出兩招補鑊,雖然表面上看似有效,但其實多此一舉。
現時議員為咗工作需要或避開走廊嘅傳媒追訪,會利用會議廳兩個側門進入會議廳,秘書處之所以「甩轆」點錯人數,懷疑係有議員喺傳召鐘鳴響臨近十五分鐘先經側門入會議廳,搞到秘書處職員一時未有為意,所以無將有關議員計入開會法定人數。
按現行做法,會議廳側門入口嘅內門和外門會喺會議進行時及點算法定人數期間關閉,而每個側門入口嘅內門與外門之間嘅範圍不屬會議廳範圍。
為咗補鑊,秘書處尋日向全體議員發出文件,由今日大會開會始,喺點算開會法定人數期間,當傳召鐘已鳴響十三分鐘時,兩個側門入口嘅內門會開啟,相信係幫助秘書處職員睇清楚邊位議員趕到會議廳。如傳召鐘鳴響十五分鐘後仍不足開會法定人數,內門就會用繩攔隔,於十五分鐘後進入會議廳嘅議員唔會計算入法定人數。現時會議廳正門嘅外門已實施攔繩措施,以防止議員喺傳召鐘鳴響十五分鐘後衝入會議廳。
此外,秘書處又會增加人手點算開會法定人數,採用「更妥善嘅核實程序」,包括每名工作人員點算嘅人數一致,並確保喺攔繩以外嘅議員不包括喺法定人數之內。其實側門攔繩可謂多此一舉,既然要安排專人喺側門內門攔繩,何解唔直接關門呢?莫非想喺攔繩一刻通容及時趕到嘅議員進入?再者,主席一般會等候秘書處職員最後確認法定人數,先宣布係咪流會,但如果係職員數錯人數,咁就係人為錯誤,而唔係制度出問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