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否認無牌販賣罪

【本報訊】人稱「小麗老師」的社運人士劉小麗,被指在年廿九晚於深水埗涉嫌無牌販賣炒魷魚,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無牌販賣和沒有按牌照並為出售而烹煮或加熱食物共三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劉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定於五月廿三日開審。

女被告劉小麗(四十歲)被控在今年二月七日,在深水埗桂林街陳列食物、木頭車和平底鍋等物,在上址造成阻礙;另被控在上址無牌販賣,以及沒有按牌照煮食或加熱食物。被告昨在庭上承認有做過上述行為,但認為罪不在自食其力的小販,而是打壓小市民、收取貴租的地產商,以及拒發流動小販牌的政府。她在庭外又指美食餐車要六十萬元「入場費」,只有大財團才能負擔,最終只會打壓本土美食。被告昨獲多名市民到庭支持,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案件編號:KCHW 196/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