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園阿伯」文浩泉上訴得直

【本報訊】七十一歲「維園阿伯」文浩泉前年十月十三日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在中銀大廈外「叉頸」襲擊一名十九歲「黃絲帶」青年,事後則有懷疑是文向青年叉頸的相片在網上瘋傳。文事後在東區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七天但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昨處理其上訴案,他獲與他政見不同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代表上訴,最終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並取回訟費千多元。

張達明「不計前嫌」辯護

上訴人文浩泉是透過「港大校園免費法律諮詢計劃」而獲張達明代表上訴。張昨在庭上笑稱,文是常在論壇出現的「維園阿伯」,自爆自己亦遭文「鬧過」。散庭後文向張握手致謝,張笑稱:「下次唔好鬧我啦。」文向記者表示,即使他與張政見不同,但張亦願意協助他,文又笑稱「冇鬧過」張,只是曾在論壇上與張「擦出花火」罷了。

張達明在庭上陳詞指,事主與文在開審時就案件發生地點有分歧,惟原審裁判官無處理;另外,被指是文向事主「叉頸」的涉案相片,根本不應呈堂,因文對該相片的真偽存疑,而且控方又無傳召拍攝者作供,有可能是拍攝角度問題出現「叉頸」錯覺,未必能真實反映案發經過。法官亦指,現今科技發達,涉案相片確有機會偽造,最終官指定罪不穩妥,裁定上訴得直,理據稍後下達。

案件編號:HCMA 46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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