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日就係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投票日,由鄭經翰創辦嘅D100全球華人網絡電台尋日喺社交網站上載圖片,指有網民呼籲投票日收起住老人院嘅長者身份證,並於選舉翌日先交還,拒絕老人院喺投票日帶長者出外投票,以免長者投票意願受影響。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話,保管他人身份證係觸犯法例,而D100所作出嘅呼籲有可能係煽惑他人犯法。
陸偉雄指出,根據香港法例177章《人事登記條例》第7A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或保管或管有他人身份證或根據本條例發出而屬於他人的其他文件,即屬犯罪。D100回應話,有網民直接聯絡佢哋希望作出有關呼籲。由於事件有可能觸犯法例,D100隨即澄清及刪除有關呼籲,改為呼籲大家「做多少少」,於投票日陪同長者親人到指定投票站投票,拒絕老人院帶其長者親人出外投票及參與茶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