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Uber司機不認罪申合併審

【本報訊】警方去年「放蛇」拘捕手機召車應用程式Uber(優步)七名男司機,各控七人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罪,其中兩人早前認罪被判罰款和停牌,餘下五名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廿三日預審。控方表示將就每名被告傳召四名控方證人,辯方則表示或會申請終止聆訊,亦傾向將五案合併審理。

五被告分別是陳子麟(四十歲,商人)、梁愷信(卅四歲,工程師)、劉均榮(五十三歲,司機)、陳鍵豐(廿九歲,售貨員,右圖)和陸振邦(四十三歲,保險經紀)。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八月十一至十二日間,駕駛私家車以載客取酬及沒有有效第三保,眾被告續准保釋。另兩名早已認罪的被告林文樂(卅七歲)和關培智(六十五歲),各判罰七千元和停牌一年。

案件編號:KCCC 274-277、279/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