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夠35人 下周才能復會

【本報訊】立法會秘書處首次「甩轆」點算會議法定人數失誤,令外界關注目前點算法定人數的程序有否「甩漏」。根據議事規則,立法會大會及委員會要有足夠的法定人數才可舉行會議,其中每逢周三的大會法定人數為全體七十名議員的一半,連同立法會主席在內須有三十五人。

根據現行做法,如有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秘書處至少有兩名同事負責點算人數,有關做法是秘書處同事按鈕顯示有關議員在席,當議員離開會議廳時,亦會有秘書處同事按鈕顯示議員已離開會議廳;至於進入會議廳的出入口,據知會議廳除了正門外,還有四個出入口,當中有兩個側門是議員平時亦常用的出入口。

一旦點算法定人數的鐘聲響起十五分鐘後,仍不足法定人數的三十五人,立法會主席須按議事規則宣布流會,即使昨日一次流會是「擺烏龍」,其實於會議廳內有足夠法定人數,但立法會主席宣布流會後,要有一定時間再召集眾議員開會,因此多數會於下周才可復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