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公屋福利何止「免費樓」

假設有一個城市,當地政府為照顧低收入家庭,建造了不少房屋,免費提供給那些家庭居住,而所建造的房屋,廚廁水電等基本設施齊全,用家只需按自己意思裝修和設置家具,便可入住,不用交租,亦不用擔心會遭無理迫遷,只要按「用者自付」的原則,自行解決房屋的衞生管理和保養維修即可。這樣的社會,理想嗎?

相信不少人會想:若然真有這樣的地方,不啻是人間樂土。

並非天方夜譚,早年香港房委會的確有人曾提出過這樣的構思:所有公屋以「零租金」提供給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是屋邨管理和大廈保養維修費用,由住戶自行負責。

試想,這構思與上述的假設有何分別?大家都知道,住進了公屋,若非觸犯法例,政府是不會迫遷的,若加上「零租金」,可說已等於有免費樓住。要知道,建造公屋也要成本的,以目前的成本計算,一個單位至少要六十萬元。

這個構思最後沒有落實,不是政府「孤寒」,而是當局曾放出「氣球」測試風向,結果遭到公屋居民強烈反對,因此作罷。公屋居民為甚麼反對?因為他們知道所繳交的租金,未夠應付屋邨的管理費和保養維修費,但有政府包底。換言之,香港的公屋住戶,其實已獲得雙重福利,一是有廉租的公共房屋安居,二是長年累月都享受着政府的「補貼」。由二○○八年至今,八年間政府又為公屋住戶共提供了十五個月免租援助。有報道說今日發表的預算案,將會撤銷這項免租援助,筆者認為此舉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