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銀行三名前經理於一二年冒客戶簽名購買逾千萬元基金,詐騙銀行佣金逾廿三萬元。其中一名屬滿清王族姓氏「愛新覺羅」的女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欺詐罪,昨被判監一年。她的男同事不認罪,但經審訊後被定罪,故不獲刑期扣減,被判監一年半。另一女被告現正與控方商討協助事宜,或會影響判刑,法庭准她保釋至四月十九日才判刑。被告依次是滙豐銀行前客戶女經理周倖如,案發時名叫愛新覺羅札蓉;及兩名前經理周俊彥(卅一歲)和李莉(女,廿八歲)。
案件編號:DCCC 1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