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智障童猝斃 揭社署缺宿位

五歲智障男童三年前在家猝死,解剖結果發現他體內的冰毒含量達致命水平,男童母及她同居男友一度被控虐兒罪,其後雙雙獲撤控。死因庭昨就事件展開死因研訊,男童的十七歲同母異父姐姐以唯一家屬身份到庭,供稱母親與該男友幾乎每天在家吸冰毒,男童生前就讀的特殊幼兒中心主任則指,曾召開跨部門會議,商討安排男童入住院舍,惟當時無宿位,加上其母堅稱與男友可照顧,遂讓男童回家,豈料不足一個月他便猝死。

協康會天平中心主任謝美惠供稱,男童楊智維(下稱死者)一一年開始到中心上學,他智商只有一歲多但可自行進食;至一三年初開始發現他身上有不同傷痕,二月更因雙眼紅腫要入院檢查,懷疑其母照顧不周,該中心遂在死者出院前,召開會議商討他日後安排。會上有社工提及死者母黃佩蓮及同居男友顏天雄有吸毒習慣,惟無實質證據;死者身上的傷痕同樣無法證實成因,會議最後只將個案列為疏忽照顧而非虐兒,建議死者入住院舍,但因為當時無宿位,個案最終先轉介保護兒童組跟進,死者出院後先回家。

官:係咪無機制處理緊急個案?

謝指死者在二月廿八日出院後,開始不願意上學,身及臉上續出現新近咬痕及瘀痕,他在三月廿一日最後一天上課後,翌日無故缺課,至廿三日早上,黃致電謝指兒子嗆奶猝死。裁判官一度提出:「係咪無機制去處理呢啲緊急個案?因為唔係虐兒,唔可以向法庭申請緊急保護令,好似無晒辦法咁;一定要交番畀媽媽照顧?」謝回應「要推翻個決定好困難」,又稱當時難找到寄養家庭。

母認在子面前吸食冰毒

死者的十七歲簡姓姐姐供稱,其母與顏認識後開始在家吸冰毒,約每周四至五次,她曾告訴社工。簡又指死者「好為食,見乜都擺入口」,她一二年底搬走。當日到場的警員指,死者送院時已無心跳脈搏,四日後才在現場檢走死者用過的奶樽,但已被潔淨過。黃及顏一度被捕,承認曾吸毒,顏堅稱沒讓死者吸服過,黃則在死者面前吸毒,不排除他誤吸入煙霧。

政府化驗師詹麗珠及法醫潘偉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詹指在死者衣服、血及尿液中驗到冰毒,其中血液每毫升有七微克冰;潘則指上述分量對兒童來說足以致命,可導致心臟突然停頓;由於死者身上無針孔,故推論是透過吸或吞食而中冰毒致死。

案件編號:CCDI 27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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