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在二○一三年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環境保護署署長為龍尾人工泳灘工程批出環評許可、以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工程進行的決定,但高院原訟庭於翌年判她敗訴。何來昨就判決上訴,案件原定需審訊兩日,但僅用了兩小時便完成陳詞。上訴庭三名法官隨即宣告將另擇日子宣讀判決。
何來及大聯盟成員昨日均有到庭旁聽上訴聆訊。何來的代表大律師在原審時曾指,通過環評報告後,才有人於龍尾水域發現罕有水上生物「管海馬」,但原訟庭就引用報告指出,除龍尾外,附近大埔船灣水域都有不少管海馬,故認為環保署的決定並非不合理。申請人一方陳詞指,原審法官斷案時不應考慮龍尾以外的情況。政府一方則重申,漁護署的評估報告是專家用其專業知識撰寫,申請人未能舉出理據足以令人不接納其意見。
案件編號:HCAL 10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