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彈床人撞人 女童傷

新興的彈床活動場地近年分別進駐港九兩地,大受年輕人歡迎,但場地缺乏監管,參與者疏忽安全引致的受傷個案飆升,有傷者年僅六歲,有人嚴重至踝關節骨折及脫位。記者昨於九龍灣一個室內彈床場地發現有女童因高空彈跳時與他人發生碰撞,面部受傷送院。彈床活動在港並無任何法例規管,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跳彈床是危險活動,政府應立法將這類場地納入監管,保障消費者,一旦出事才能問責,而非現時般「無王管」。

記者昨於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的室內彈床樂園BOUNCE視察,場地去年中開業,昨午所見,幾乎全部顧客都是兒童。根據場地的免責條款,顧客年滿三歲已可進場跳彈床。場地收費方式是一百五十元可玩一小時,套票優惠可一千二百元跳十小時。

職員少 冇教練 易釀險象

現場所見,當時約有十多名職員當值,職員與顧客比例約一對九,主要負責留意顧客安全。在場職員透露,場地並沒持牌教練駐場。

雖然場地規定一人一張彈床,但由於彈床相連,部分小童玩得忘形,經常跳到隔籬床,職員未必能每次糾正。昨午約四時發生一宗碰撞意外,據了解,一名十四歲外籍女童高空彈跳時發生碰撞受傷,即時召救護車送往聯合醫院治理,頭頸位置需戴上固定裝置。警方發言人表示,事主於上址運動時意外發生碰撞受輕傷,送往聯合醫院治理時清醒。本報昨聯絡場地負責人查詢,未獲回覆。

開場毋須領牌 「想點都得」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表示,跳彈床活動近年受年輕人歡迎,覺得「刺激、過癮」,但活動存在極大危險性,而港府至今仍然未有立法規管。

王說:「依家啲樂園唔使攞牌,想點都得,又冇教練睇住(顧客),傷咗都冇人知!」他認為應將此類彈床場地納入監管,規定要註冊,並聘請合資格教練駐場,「萬一出事,都知道邊個要承擔責任。」他將在立法會相關的委員會上提出研究立法事項。

樂園開張半年 送院十多宗

彈床樂園BOUNCE於去年七月開業,區內的聯合醫院隨即於七月至十二月接獲十六宗市民跳彈床受傷個案,傷者年齡介乎六至五十歲,當中九名是兒童,大部分上肢受傷,其餘分別為脊椎及下肢受傷。另一間彈床樂園Ryze位於北角,早於一四年七月開業。附近的東區醫院於一四年七月下旬至九月初,不足兩個月內接獲八名市民跳彈床受傷個案,全部屬「新手」第一次玩彈床即出事,最嚴重一宗為脊椎骨折,需要安裝矯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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