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案 難民指鳳姐主動性交

【本報訊】斯里蘭卡男難民涉嫌在油麻地強姦鳳姐案續審,被告出庭自辯。被告聲稱,案發當晚他支付了一百元,要女事主為他口交,但事主卻主動與他性交,事後伸出三隻手指,說了三聲:「畀錢!」要求他支付三百元,他用半鹹淡廣東話反問:「點解我畀錢」,事主之後大力將他推開和離開。被告下周一繼續作供。

稱獲確認身份 准在港工作

男被告ANTHONIPILLAI Jeganathan(三十九歲),被控於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平安大樓一劏房單位內,強姦四十多歲女事主X及偷去X九百四十元。庭上透露,X在○七至○九年有四次「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的刑事定罪紀錄,曾被判罰款、七日和十日監禁及緩刑。

被告昨供稱,他來港十一年,已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獲准在港工作,他只懂少許廣東話。案發時他在嘉道理農場任木匠,月入約一萬元,他與家人住在油麻地上海街已六年。案發當日凌晨兩點,他無法入睡,決定下樓散步及到便利店買煙,當時他褲袋內有一千一百元現金。

被告稱,他走至甘肅街時,見X伸出兩隻手指提議二百元換取性交,他伸出一隻手指還價一百元,最終X同意以一百元提供口交。X帶他上鳳樓,先對他攬腰又隔褲摸他陽具,又說:「錢!錢!」他給X一百元。X先將他的褲半褪至膝蓋,他站立讓對方口交,X後來再將他的褲完全脫掉,主動躺在床上。X將他的陽具放進自己陰道,性交期間X主動更換姿勢,X從無給他避孕套。

案件編號:HCCC 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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