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抽脂命案 衞署搜證馬虎 女醫生脫罪

重約三百磅的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於一四年六月接受抽脂手術療程後喪命,調查人員到肇事美容中心搜證時,未有發現疑在療程所用鎮痛藥、屬於危險藥物「哌替啶」的登記冊,警方因而票控涉事女醫生關孝孜「沒有備存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記錄」罪,案件昨審結。裁判官認為登記冊當時一直存放中心內,只因調查人員搜查登記冊期間馬虎,專注命案而未搜出登記冊,被告事後亦未有蓄意拖延交出,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方指登記冊是「後期製作」

女被告關孝孜(卅三歲)昨在庭上辯稱,為了方便她會見病人時可以即場填寫涉案登記冊,故她一直把登記冊存放在公司的八樓辦公室,而非存放在使用藥物的七樓手術室。被告又指,控方於一四年十二月票控她本案的控罪後,她於翌月已帶同登記冊先後會見三名律師尋求法律意見,但律師一直沒有要求她交出登記冊予警方,直至今年初她另聘律師,她才按律師建議交出登記冊,因此延誤一年半才交給警方。控方質疑被告交出的登記冊只是「後期製作」,被告否認該指控。

官指被告不會冒險講大話

裁判官接納被告延遲交出登記冊的解釋,相信她不會冒妨礙司法公正的風險講大話,亦相信她不會故意不在美容中心備存登記冊。至於控方指稱在肇事美容中心搜不出登記冊,裁判官相信警方、衞生署職員等調查人員當時搜證時,只專注抽脂命案涉及的危險藥物,但馬虎搜查登記冊,故搜不出登記冊。裁判官因此裁定被告無罪。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一四年六月廿六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二號七樓「重生植髮中心有限公司」內,沒有相關藥物、即載於十七個紙盒內的一百六十五支注射液「哌替啶」的備存登記冊。

案件編號:KTS 195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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