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兩青年控暴動罪

【本報訊】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案,再有兩名涉嫌有份參與暴亂的青年被控暴動罪,兩人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他們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四月廿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兩人獲准保釋,期間要遵守禁足令,不得進旺角指定範圍,但其中一人因涉其他案件而被羈押。

兩名被告是鍾志華(廿九歲)和何應傑(廿二歲),分別報稱清潔工人和學生。他們被控於本月八日晚上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控方不反對兩人保釋,但要求他們在保釋期間遵守禁足令,除乘車外不可到旺角指定區域,因何住在旺角,故控方同意讓何通過旺角指定街道。鍾准以二千元保釋,何則准以五千元保釋,但是鍾疑欠交另一案的罰款,暫時仍然被羈押。

其中一人遭攝下舉磚姿勢

據了解,有警員處理「鳩嗚」示威時接觸過鍾,之後該警員在暴亂期間看見鍾,傳媒亦拍下鍾執起磚頭作勢投擲,故警員日前在街頭重遇鍾時拘捕他,警誡下鍾承認參與暴亂。辯方昨向法庭投訴稱,鍾在錄取警誡供詞前曾遭警員恐嚇。另外,控方指何參與暴亂和擲磚,何日前得悉警方正尋找他後自首,警誡下何保持緘默。

截至昨日為止,共有四十五人因涉及暴亂事件而被檢控,其中四十三名較早時已提訊的人士將於四月七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 648、64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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