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招言論「唔清唔楚」曾俊華幫倒忙

【本報訊】政府今次打輸雙倍印花稅官司,除了因為法律不清楚,也可同時歸咎於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政府推出相關措施時在網誌發表「唔清唔楚」的言論為政府辣招「幫倒忙」。高院判決書披露,曾俊華的網誌言論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在立法會的發言「唔夾嘴形」,法官更質疑稅務局推出的執行指引與政府的立法原意有偏差。

政府在庭上引述陳家強二○一三年四月在立法會動議二讀有關法案時的致詞,以證明政府現有的立場才是立法原意。陳當日在立法會舉出可獲退稅的例子時說:「在出售其原有而且唯一的本港住宅物業之前購入另一個住宅物業」,官方將「唯一」翻譯成英文「the only」。法官指,若英譯本無「the」字,意思可清楚指向原先擁有的物業,但多了「the」字,反而有可能指向新購的物業。

陳家強講「唯一」 成爭拗點

法官續指,曾俊華曾經在網誌發表言論,先提到「只要他們打算只擁有一個住宅物業,無論是否首次置業或者換樓,都毋須繳付雙倍印花稅」,之後再提到「只要原來的物業能在購買新物業後六個月內出售」便可申請退稅,但曾俊華沒有說清楚不能出售多過一個原來的物業,令讀者以為只要最終擁有一個新物業便可獲退稅。

判詞雖提出高官言論矛盾,但法官亦誤會了當日在立法會致詞的官員是曾俊華。法官在判詞中指,曾俊華在網誌的說法令人想到曾(實為陳家強)在立法會致詞時所指的「唯一」物業是新購的物業而非原有物業。法官裁定政府官員的說話未能支持政府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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