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我們習慣於把司法運作抽離於政治來看待時,美國兩黨對於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席位之爭,讓我們看到司法無法脫離政治的關係。事緣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不久前離世,留下空缺;民主黨和共和黨力爭提名自己所支持的自由派或保守派人選。由於現時分屬兩派的法官人數相同,所以兩黨已經展開激烈的角力,奧巴馬堅持在現有總統任內作出提名,而共和黨則主張應該由新任總統行使提名權。
無論是通過違憲審查判定行政和立法機關的行政和立法行為是否符合憲法,或者是介入二○○○年小布殊和戈爾的總統選舉爭議,裁定重新點票的過程違憲,從過去多次事件看到,聯邦最高法院對於美國政治具有極大的影響力。這次事件讓大家看到了,在過去討論中一直比較忽略或被迴避的司法對於政治的一面。司法獨立追求的是法官能夠無後顧之憂地獨立審理案件,而不可能是完全脫離於政治。而且法官實行終身制,以這次的斯卡利亞為例,在一九八六年獲時任總統列根提名,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達三十年,影響力遠比總統更加持久。
當我們面對司法獨立和司法在政治的角色等問題時,應避免太過膚淺化的口號式討論。事實上人的因素也十分重要,當不同立場的人士擔任大法官一職,便可能影響之後幾十年的裁決方向;分屬保守派的斯卡利亞在位時,保守派主導的聯邦最高法院,便曾多次拖延奧巴馬的施政,這便解釋了這次提名的重要政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