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王維基出任主席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就政府否決其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提出司法覆核而獲判勝訴,高院去年裁定政府是偏離其一貫不設發牌上限的政策,下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再考慮是否發牌予港視。政府一方昨提出上訴指,政府於九八年雖取消發牌數目的限制,但不代表政府不用理會公眾利益而無限發牌,行會是為了市場可持續發展才拒絕發牌給港視。
政府代表律師續指,發牌政策也不可牴觸法例的要求,《廣播條例》規定行會在發牌時要考慮公眾利益,行會並非隨意定下牌照數目,而是顧及市場可持續發展的理由,才將牌照設限為四個,當中只發出兩個新牌。此外,即使港視對政策有誤解,行會於一三年已向港視表明考慮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並給予港視申述的機會,因此在發牌程序上已公平地對待港視。案件今續。
另外,港視的一名攝影師詹伯雄(原告),昨入稟高院指,在一三年二月底於西貢企嶺下老圍山澗拍攝藝員劉玉翠等接受攀山訓練期間,被一塊突然從高處墮下的大石擊中臉部,並失足連同攝影機滾落十米下山澗嚴重受傷。他指意外是其僱主,即港視旗下的香港媒體製作有限公司(被告)之疏忽引致,興訟向被告索償,但未有具體金額。
案件編號:CACV 111/2015及HCPI 13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