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男子兩年前在港提出酷刑聲請期間,涉嫌強姦一名鳳姐及偷去對方約一千元的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律師盤問女事主時,直指她庭上供述的事件版本,與她報警錄口供時所講的大有出入,辯方並逐一細數,包括指她的廿歲兒子卻變成三歲女兒、被告如何脫去她的下裳等;另外她曾供述被告有穿內褲,以及不肯用安全套而隨手丟地,但警方在現場卻未有尋獲內褲及安全套等物,直指事主在庭上說謊。她否認說謊,解釋因當時極度驚慌,對事發經過很多細節均印象模糊。
被告ANTHONIPILLAI Jeganathan,卅八歲,被控強姦及盜竊兩罪。控罪指他於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平安大樓一劏房單位內強姦女事主及偷去其九百四十元。控方指警方當場拘捕被告時,在其褲袋檢獲一張發給申請庇護人士的證件。
現年四十多歲女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質疑她警方口供與庭上作證有嚴重差異。她日前供稱,是在鳳樓樓下往便利店買食物途中遇到被告,但在盤問下承認是想拉客,她並曾在街上停留數分鐘,想臨收工前再找多一個客人,但因警員錄口供時無問,才沒有紀錄。辯方又指,她向警方提到有一名三歲女兒,但她在庭上卻稱,只有一個廿多歲兒子在內地生活;事主解釋「不知為何警察會這樣寫」。至於身上傷勢,她指有向醫生提及,她遭被告打至耳痛耳鳴,但醫生說她沒有傷痕,故並無記錄在案。
辯方之後轉向性侵犯情節,查問被告如何脫去她的褲,她表示已記不清被告是怎樣拉開其褲鏈的脫褲詳情。
辯方續問,事主聲稱被告從內褲掏出陽具,但他當時根本無穿內褲,被捕後檢獲的所有衣物中亦無男性內褲;另外,事主稱曾拿出安全套要被告戴上,惟被告隨手丟地;但警員在現場搜查過,不見安全套。事主解釋,因當時她極度驚慌及情況混亂,對事發經過很多細節,包括內褲、安全套及如何掙脫逃跑等,詳情都記不清楚。
案件編號:HCCC 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