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貪便「照抄」世衞標準 專家狠批

【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繼續由專家證人生物及毒理學家John Fawell作供,他指本港有持牌水喉匠制度,亦有條例規管含鉛焊料,情況理應十分理想,但去年爆出鉛水事件,反映規管過程出現問題,他認為與本港長時間無發生類似事件、危機意識降低有關。他批評本港及一些國家「照抄」世衞每公升含鉛量低於十微克的指引,做法不當,認為需按個別情況制訂指引,香港作為已發展地區,應將含鉛量訂於每公升少於五微克,質疑水務署貪方便「照抄」十微克的標準。

指食水安全水平應更高

Fawell作供時指,鉛水事件後曾與本港水務署及房屋署等部門會面,他指水喉在整體樓宇只屬小部分,部門可能更關注樓宇結構安全,如會否倒塌等大問題,但鉛水事件後應認清問題,又指世衞訂出食水含鉛量標準為每公升不多於十微克,是為遷就其他較落後的國家,本港的起步點不同,應採取更高的食水安全標準,質疑本港對世衞標準有誤解,批評本港及其他國家貪方便「照抄」世衞標準。

至於水務署建議受影響居民早上飲用水前先放水一至兩分鐘沖洗喉管,Fawell認為沖水後使用只可作為短期解決方法,因市民用水習慣經一段時間後會回復原有的方式,且此舉與節約用水原則不符。

房委會與承建商的建築合約列明不能使用含鉛焊料,但房委會的核對物料清單並不包括焊料,Fawell對此感奇怪,認為水務署現時只訂出水管物料的要求,但無監管物料使用的責任,造成漏洞,建議各持份者應商討重新釐定責任,解決現時訊息分散的情況。

今日聆訊重點

專家證人John Fawell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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