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趁寨卡病毒未殺入本港,急推防疫措施。香港婦產科學院制訂出臨時性指引,建議懷孕前四周內、或懷孕期間曾到過高危地區的孕婦,不管有否出現病徵,返港後應在懷孕廿周時做結構性超聲波檢查,如有相關症狀,會進一步抽血及抽胎水化驗是否帶病毒,有關化驗工作需要轉介衞生防護中心統一進行,但指引沒提及終止懷孕建議。婦產科學院主席梁永昌承認,抽血及胎水準確性仍有局限,料指引會不斷更新:「要摸着石頭過河。」
梁永昌表示,現時大部分孕婦都會選擇在懷孕廿周進行結構性超聲波檢查,但學院會特別提醒醫生留意其外遊史,若發現孕婦懷孕前四周、或懷孕期間曾到過寨卡病毒高發地區,婦產科醫生需要「睇多眼」觀察胎兒是否有小頭症狀或臚內鈣化情況。
如胎兒出現小頭症狀,或孕婦已有發燒、皮疹、關節痛等病徵,指引建議需為孕婦進一步抽血、驗尿或抽胎水,同時要通知微生物學家、以及母胎醫學專科醫生一同跟進個案。所有樣本化驗工作,不論在公院或私院,都要將樣本統一轉送到衞生防護中心負責化驗。
抽血驗胎水 屬保險性質
梁永昌指,回顧巴西小頭症個案,大部分於懷孕三十周才發現有小頭症狀,由於本港法例不容許超過懷孕廿四周的孕婦選擇終止懷孕;抽血亦不能確保準確,因過往案例都在出現症狀兩周內才能從血液中驗到病毒,故現時在懷孕廿周進行結構性超聲波檢查、抽血及抽胎水屬保險性質。他強調,學院會按疫情發展,不斷更新指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出席活動後表示,預防寨卡病毒最重要是採取防蚊措施,計劃懷孕或可能懷孕的女士要考慮清楚,避免前往高發地區。就算不是孕婦,返港後也要採取防蚊措施,減低被蚊叮後造成二次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