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於前年七月六日到維園做「城市論壇」嘉賓期間,被持反對意見的女示威者郭綺華持續辱罵和騷擾,他遂用手指戳郭的臉,事後被檢控。東區法院去年裁定他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罰款三千元。梁早前就其定罪向高院上訴,法官昨判決指,梁當時並非使用合理武力自衞,駁回其上訴,維持定罪。
法官指,上訴人梁國雄(五十八歲)當時真誠地相信有必要保護自己,這一點控辯雙方和法庭都同意;但問題的關鍵是,他當時用了不合理的武力自衞。呈堂錄影片段顯示,女事主郭綺華(六十歲)當時只是不停謾罵梁,她沒有動手或衝前,梁曾轉頭望了郭一眼,惟大約兩秒後,梁才用左手食指戳郭的臉。法官指梁該行為明顯是故意,因此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 531/2015